从我国大力推行PPP到对PPP的进一步规范管理,经过长期的探索,地方政府相关部门PPP管理的理念、制度体系建设到具体的管理措施经历了从稚嫩到成熟、从粗犷到完备的过程。时至今日,各地政府在规范PPP管理方面已经建立了相对比较完备的组织机构、制度体系和行之有效的成熟经验,对推进PPP的规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。但是,PPP是一种创新模式,其生命力在于创新提供生产力,解放生产力。强调规范管理的同时,应该赋予PPP广阔的改革创新发展空间。对此问题,笔者提以下几点建议:
加强对PPP发展理念的认识
地方政府要对PPP发展理念做进一步的统一认识,充分认识PPP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重要作用,充分认识PPP在调结构稳增长中的重要作用,充分认识PPP创新提供公共产品的本质属性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PPP的决策和部署上来。地方政府只有充分了认识PPP的重要作用和本质属性,才会进一步提高PPP工作的积极性,才会进一步提高PPP规范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。现在的突出问题是,在PPP的规范管理方面,中央和省级层面积极性和自觉性比较强,而部分市县级层面表现为被动适应中央、省的政策和管理,这是PPP管理不规范的核心要素,也是PPP规范发展的重中之重。
加强PPP基础理论研究
要进一步加强对PPP基本理论的研究,加强PPP制度的顶层设计,加强PPP管理经验的总结推广。
首先,PPP的规范化离不开对PPP的理论研究,如果对PPP的核心理论问题各地都存在不同的认识,要实现规范管理是困难的。这几年,在PPP理论研究方面我国取得了一些成就。但是,PPP毕竟是新生事物,是舶来品。如何走好中国特色的PPP道路?理论自信非常关键。我们这几年的地方政府PPP管理,存在的被动适应上级规定,头疼医头,脚疼医脚问题比较突出。有些地方政府制定和采取的管理措施,缺乏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。比如,把行业管理措施当行政管理措施来行使,把技术服务当成行政管理措施来行使。把行业管理行为当成合同行为来行使等等。这些行为以规范PPP管理的名义行使,却偏离了依法行政和合同规则,本身就是不规范的表现。其次,要尽快出台PPP条例和统一立法,只有高规格的法律出台,才能规范各部门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责任,为依法管理、科学管理提供法律制度保障。再次,要加强各地的经验总结和推广。各地在PPP管理方面积累了很多先进经验,这些经验应该及时总结并适时上升到制度予以推广。比如,各地的项目入库评审,各地做法不一,有的效果很好,有的偏离公平公正,行业褒贬不一,有的甚至对地方政府发展PPP的积极性都产生了影响。这些经验和教训都需要及时总结,进行完善和推广。
理顺规范和发展PPP的关系
地方政府要进一步理顺规范PPP和发展PPP的关系,要注意在规范PPP的同时要为PPP的发展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。要进一步理顺规范管理和依法行政、严格依法履行合同的关系。要进一步理顺规范管理和稳定发展的关系,对于有问题的项目在退库清库的同时,要制定行之有效的预案,避免项目应清库退库造成公共利益的损害,对金融机构、社会资本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。要进一步理顺规范管理和创新发展的关系,各地在严格禁止PPP造成政府隐性债务等红线的前提下,要允许PPP创新发展,不要扼杀了PPP的创新属性。